云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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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杰被索60万!如何计算的明细单大曝光!
先说说废话:文章从一QQ空间获得。
QQ空间的数据:[发表时间:2007年08月24日 11时05分 评论/浏览(33/1149)]
em120俺编辑得很累啊,看了就顶下拉。就因为编那个表格,我看到的原文是没有表格的。
为了让论坛各位看的明白的。我辛苦点吧。
张杰被索赔60万,理由太荒唐,不过你要是知道上腾怎么把这60万算出来的,你估计要跳楼了,上腾真是太有才了,下面我把起诉状内容如何计算的曝光,你看了准会笑死……
一、2004年我型我SHOW项目制作成本人民币:10,836,112.41元
其中:
制作成本:5‘634’755.79
地方台播出费用:1,230,000.00
新闻发布会费用:259,603.34
媒体推广费用:953,966.52
地面活动费用:932,726.76
选手培训等费用:459,878.10
艺人、评委、主持人费用:1,039,287.07
其他费用:325,894.83
总计:10,836,112.41
2004我型我SHOW系上海上腾娱乐有限公司与上海东方卫视传媒有限公司共同合作项目,共计发生的项目结算总成本10,836,112.41元。
二、张杰唱片发行收入、成本共计亏损人民币1,873,945.22元
三、2004年9月至200年7月上腾娱乐为张杰支付的款项人民币54,261.77元
证明事项:
1、2004年我型我SHOW项目制作成本中张杰所占领20%,除以其7年的合同期,故每年张杰须承担费用人民币309,603.21元。
2、上腾为张杰发行唱片二张,共计亏损人民币1,873,945.22元,除以余下4年合同期,故自2007年起,张杰每年应向上腾支付人民币468,486.30元。
3、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期间,张杰仍需向原告支付人民币54,261.77元。
4、由于2007年1月至今(暂计至9月)张杰违约,故需承担上腾全年损失共计人民币832,351.28元的70%,约人民币60万元。
张杰唱片发行收入、成本审核结果:
经审核至2007年7月张杰发行的二张唱片共计发生销售收入404,404.00元,共计发生成本费用2,258,027.92 元其明细构成如下:
[table=98%,blue][tr][td][/td][td] 第一张[/td][td]再爱我一回[/td][td] 合计[/td][/tr][tr][td]1、销售收入[/td][td]350,000.00[/td][td]54,404.00[/td][td]404,404.00[/td][/tr][tr][td]2、成本合计[LOOK下面5点][/td][td]1,327,836.79[/td][td]930,191.13[/td][td]2,258,027.92[/td][/tr][tr][td](1)制作成本[/td][td]384,339.50[/td][td]339,148.00[/td][td][/td][/tr][tr][td](2)词曲版税[/td][td]109,540.88[/td][td]81,189.75[/td][td]190,730.63[/td][/tr][tr][td](3)艺人版税[/td][td]60,000.00[/td][td]20,000.00[/td][td]80,000.00[/td][/tr][tr][td](4)拍摄制作等[/td][td]234,241.74[/td][td]219,811.80[/td][td]454,053.54[/td][/tr][tr][td](5)市场推广宣传[/td][td]539,714.67[/td][td]270,041.58[/td][td]809,756.25[/td][/tr][tr][td]3、销售税金及附加[/td][td]17,587.50[/td][td]2,733.80[/td][td]20,321.30[/td][/tr][tr][td]4、销售毛利[/td][td]-995,424.29[/td][td]-878,520.93[/td][td]-1,873,945.22[/td][/tr][/table]
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上腾娱乐支付张杰款项情况审核结果:
1、经审核2004年至2006年期间张杰参加演艺活动公司共计收到演唱收入433,867.43元,发生费用4,254.64元,可供分配的净收益429,612.79元,分配情况如下:
一、演唱收入合计:433,867.43
二、费用支出合计:4,254.64
三、可供分配收益:429,612.79
(1)、公司收益分成:257,713.85
(2)、张杰演唱收入分成:171,898.94
2、经审核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期间,按协议规定张杰演唱收入分成所得为171,898.94元,经双方结算张杰已领取演艺收入分成76,201.97元,发生预支及应付款项总额为130,565.37元,按合同2006年3与应付张杰版税费20,000.00元,张杰还应归还上腾娱乐预支款差额14,868.40元。
3、上腾娱乐按照协议规定,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期间为张杰支付交通费及服装费39,393.37元,其中:每月支付张杰交通补贴500元,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期间35个月,共计支付17,500.00元;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期间为张杰承担服装费用21,893.37元。
看了以上数据,我真的很心寒,竟然包括什么节目制作费用/服装费/媒体推广费等,真的是什么都有七拼八凑乱七八糟的!太有才了,俺彻底服了…… [云兄也服了!]
[ 本帖最后由 云兄 于 2007-10-9 22: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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