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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行路易  
 
广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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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路易

  古人有“行路难”这句老话。但在今日的新中国,这句话已经失却时效。今日在中国是“行路易”的时代了。有事为证:我久不乘电车了。前几天我出门买物,到站上等电车。我看见电车将要到站,无意识地全身紧张起来,这是解放前长年的习惯所使然:一则因为人都争先恐后,攀登要敏捷,不然吃售票员或别人的骂;二则耽心着车中无座位,必须捷足先登,拼命争龋然而我的无意识的紧张是徒劳的:车子一 停下,售票员先喊:“让老先生先上车!”他就伸手拉着我的左臂。接着站台上有一个乘客扶着我的右臂,一迎一送,我毫不费力地上了电车,犹如乘升降机一般。 车厢里不能说很挤,但也已经没有座位,并且有四五个人站关。我一上车,同时有两三个人站起来让位,招呼我去坐。我正在犹豫的时候,离开我最近的一个青年乘客敏捷地站起身来,说“这里近便”,就硬拉我坐下了。接着有一个女青年乘客拿着一把摺叠扇默默地送交我。原来这是我的扇子,插在衣袋里,上车时掉落在站上,她拾了来送还我的。 过了几站,下车的人多了,车厢里空起来。售票员拿出些连环画小册子来,向人推荐。我也接了一册。坐在我旁边的一个壮年男乘客笑着向他婉谢,说:“我有些头晕,不想看书。”卖票员眉头一皱,伸手向袋袋里摸出一匣万金油来,说:“阿要塌点万金油?”乘客感谢地接受了。这时候我发生一种感觉:觉得我好像不是在乘电车,而是在作客,或者坐在家里。 我下车后,走到国际书店去买了一大包书。我提了这包书走到第一百货商店,上楼去买了两瓶酒和两瓶桔子露。我一只手挟了一大包洋装书,一只手提了四瓶酒和露,从扶梯上走下去的时候,觉得负担相当重;那根拐杖不能扶我,反而吊住我的手臂。要我负担它了。忽然一个穿人民装的青年走近我来,说:“老伯伯,我帮你拿,送你上车。”就抢了我两只手里的两件重东西,和我并肩走下扶梯去。我想夺回一 件,但他一定不肯,说:“我们年青人不在乎。”我拄着拐杖和他一同走到了商店门口,想雇三轮车。可是门口没有车子,须得跑一段路,到横路口的停车处去雇。我不好意思再让他送,伸手想夺回两件东西,说:“走平路我自己拿得动。”但他又一定不肯,把东西藏在身后,不让我夺。我只得由他护送,一直护送我上三轮车。到了家门口,三轮车的驾驶员又替我拿了这两件重东西,送到我家里,放在桌子上。 我坐在三轮车里的时候,抚今思昔,觉得这真是“行路易”的时代了!我多么幸福!同时我又回想起了三十多年前的一件小事:那时我住在东京,有一个夏天的傍晚,和五六 个朋友出门去散步乘凉。正在迎着海风逍遥倘徉的时候,横弄里走出一个老太婆来,她搬着一大块棕棚之类的重东西,气喘地走在我们后面。忽然她向我们的队伍里喊:“你们哪一位替我搬一搬,好不好?”我们都是带了轻松愉快的心情出来乘凉散步的,不愿意搬重东西,大家婉谢她,快步向前,避开了她。……当时我曾经把这件事写成一篇随笔(见人民文学出版社版《缘缘堂随笔》第5页《东京某晚的事》)。这篇随笔的末了说我每次回想起这件事,总觉得很有意味。我从来不曾从素不相识的路人受到这样唐突的要求。那老太婆的话,似乎应该用在家庭里或学校里,决不是在路上可以听到的。这是关系深切而亲爱的小团体中的人们之间所有的话,不适用于“社会”或“世界”的大团体中的所谓“陌路人”之间。这老太婆误把陌路当作家庭了。 这老太婆原是悖事的,唐突的。然而我却在想像:假如真能像这老太婆所希望、有这样的一个世界:天下如一家,人们如家族,互相亲爱,互相帮助,共乐其生活,那时陌路就变成家庭,这亲爱、互助,老太婆就并不悖事,并不唐突了。这是多么可憧憬的世界。 这篇随笔是1925年写的,即三十三年前写的。我今天出门乘车买物所经历的,正是当时我所憧憬的那个世界里的状态。想不到我当时在外国所梦想的世界,会在三十三年后的新中国实现。这真是多么可庆喜而光荣的事啊! 1958年6月于上海作 原载《新港》1958年8、9月合刊号
2007-11-23 0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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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瞻 的 日 记 一 隔壁二十三号里的郑德菱,这人真好!今天妈妈抱我到门 口,我看见她在水门汀上骑竹马。她对我一笑,我分明看出这 一笑是叫我去一同骑竹马的意思。我立刻还她一笑,表示我极 愿意,就从母亲怀里走下来,和她一同骑竹马了。两人同骑一 枝竹马,我想转弯了,她也同意;我想走远一点,她也欢喜; 她说让马儿吃点草,我也高兴;她说把马儿系在冬青上,我也 觉得有理。我们真是同志的朋友!兴味正好的时候,妈妈出来 拉住我的手,叫我去吃饭。我说:“不高兴。”妈妈说:“郑 德菱也要去吃饭了!”果然郑德菱的哥哥叫着“德菱!”也走 出来拉住郑德菱的手去了。我只得跟了妈妈进去。当我们将走 进各自的门口的时候,她回头向我一看,我也回头向她—看, 各自进去,不见了。 我实在无心吃饭。我晓得她一定也无心吃饭。不然,何以 分别的时候她不对我笑,而且脸上很不高兴呢?我同她在一块, 真是说不出的有趣。吃饭何必急急?即使要吃,尽可在空的时 候吃。其实照我想来,像我们这样的同志,天天在一块吃饭, 在一块睡觉,多好呢?何必分作两家?即使要分作两家,反正 爸爸同郑德菱的爸爸很要好,妈妈也同郑德菱的妈妈常常谈笑, 尽可你们大人作一块,我们小孩子作一块,不更好么? 这“家”的分配法,不知是谁定的,真是无理之极了。想 来总是大人们弄出来的。大人们的无理,近来我常常感到,不 止这一端:那一天爸爸同我到先施公司去,我看见地上放着许 多小汽车、小脚踏车,这分明是我们小孩子用的;但是爸爸一 定不肯给我拿一部回家,让它许多空摆在那里。回来的时候, 我看见许多汽车停在路旁;我要坐,爸爸一定不给我坐,让它 们空停在路旁。又有一次,娘姨抱我到街里去,一个掮着许多 小花篮胸老太婆,口中吹着笛子,手里拿着一只小花篮,向我 看,把手中的花篮递给我;然而娘姨一定不要,急忙抱我走开 去。这种小花篮,原是小孩子玩的,况且那老太婆明明表示愿 意给我,娘姨何以一定叫我不要接呢?娘姨也无理,这大概是 爸爸教她的。 我最欢喜郑德菱。她同我站在地上一样高,走路也一样快, 心情志趣都完全投合。宝姐姐或郑德菱的哥哥,有些不近情的 态度,我看他们不懂。大概是他们身体长大,稍近于大人,所 以心情也稍像大人的无理了。宝姐姐常常要说我“痴”。我对 爸爸说,要天不下雨,好让郑德菱出来,宝姐姐就用指点着我, 说:“瞻瞻痴”怎么叫“痴”?你每天不来同我玩耍,夹了书 包到学校里去,难道不是“痴”么?爸爸整天坐在桌子前,在 文章格子上一格一格地填字,难道不是“痴”么?天下雨,不 能出去玩,不是讨厌的么?我要天不要下雨,正是近情合理的 要求。我每天晚快听见你要爸爸开电灯,爸爸给你开了,满房 间就明亮,现在我也要爸爸叫天不下雨,爸爸给我做了,晴天 岂不也爽快呢?你何以说我“痴”?郑德菱的哥哥虽然没有说 我什么,然而我总讨厌他。我们玩耍的时候,他常常板起脸, 来拉郑德菱,说“赤了脚到人家家里,不怕难为情!”又说“吃 人家的面包,不怕难为情!”立刻拉了她去。“难为情”是大 人们惯说的话,大人们常常不怕厌气,端坐在椅子里,点头, 弯腰,说什么“请,请”,“对不起”,“难为情”一类的无 聊的话。他们都有点像大人了! 啊!我很少知己!我很寂寞!母亲常常说我“会哭”,我 哪得不哭呢? 二 今天我看见一种奇怪的现状: 吃过糖粥,妈妈抱我走到吃饭间里的时候,我看见爸爸身 上披一块大白布,垂头丧气地朝外坐在椅子上,一个穿黑长衫 的麻脸的陌生人,拿一把闪亮的小刀,竟在爸爸后头颈里用劲 地割。啊哟!这是何等奇怪的现状!大人们的所为,真是越看 越稀奇了!爸爸何以甘心被这麻脸的陌生人割呢?痛不痛呢? 更可怪的,妈妈抱我走到吃饭间里的时候,她明明也看见 这爸爸被割的骇人的现状。然而她竟毫不介意,同没有看见一 样。宝姐姐夹了书包从天井里走进来。我想她见了一定要哭。 谁知她只叫一声“爸爸”,向那可怕的麻子一看,就全不经意 地到房间里去挂书包了。前天爸爸自己把手指割开了,他不是 大叫“妈妈”,立刻去拿棉花和纱布来么?今天这可怕的麻子 咬紧了牙齿割爸爸的头,何以妈妈和宝姐姐都不管呢?我真不 解了。可恶的,是那麻子。他耳朵上还夹着一支香烟,同爸爸 夹铅笔一样。他一定是没有铅笔的人,一定是坏人。 后来爸爸挺起眼睛叫我:“华瞻,你也来剃头,好否? 爸爸叫过之后,那麻子就抬起头来,向我一看,露出一颗 闪亮的金牙齿来。我不懂爸爸的话是什么意思,我真怕极了。 我忍不住抱住妈妈的项颈而哭了。这时候妈妈、爸爸和那个麻 子说了许多话,我都听不清楚,又不懂。只听见“剃头”、“剃 头”,不知是什么意思。我哭了,妈妈就抱我由天井里走出门 外。走到门边的时候,我偷眼向里边一望,从窗缝窥见那麻子 又咬紧牙齿,在割爸爸的耳朵了。 门外有学生在抛球,有兵在体操,有火车开去。妈妈叫我 不要哭,叫我看火车。我悬念着门内的怪事,没心情去看风景, 只是凭在妈妈的肩上。 我恨那麻子,这一定不是好人。我想对妈妈说,拿棒去打 他。然而我终于不说。因为据我的经验,大人们的意见往往与 我相左。他们往往不讲道理,硬要我吃最不好吃的“药”,硬 要我做最难当的“洗脸”,或坚不许我弄最有趣的水、最好看 的火。今天的怪事,他们对之都漠然,意见一定又是与我相左 的。我若提议去打,一定不被赞成。横竖拗不过他们,算了吧。 我只有哭!最可怪的,平常同情于我的弄水弄火的宝姐姐,今 天也跳出门来笑我,跟了妈妈说我“痴子”。我只有独自哭! 有谁同情于我的哭呢? 到妈妈抱了我回来的时候,我才仰起头,预备再看一看, 这怪事怎么样了?那可恶的麻子还在否?谁知一跨进墙门槛, 就听见“拍,拍”的声音。走进吃饭间,我看见那麻子正用拳 头打爸爸的背。“拍,拍”的声音,正是打的声音。可见他一 定是用力打的,爸爸一定很痛。然而爸爸何以任他打呢?妈妈 何以又不管呢?我又哭。妈妈急急地抱我到房间里,对娘姨讲 些话,两人都笑起来,都对我讲了许多话。然而我还听见隔壁 打人的“拍,拍”的声音,无心去听她们的话。 爸爸不是说过“打人是最不好的事”么?那一天软软不肯 给我香烟牌子,我打了她一掌,爸爸曾经骂我,说我不好;还 有那一天我打碎了寒暑表,妈妈打了我一下屁股,爸爸立刻抱 我,对妈妈说“打不行”。何以今天那麻子在打爸爸,大家不 管呢?我继续哭,我在妈妈的怀里睡去了。 我醒来,看见爸爸坐在披雅娜(1)旁边,似乎无伤,耳朵 也没有割去,不过头很光白,像和尚了。我见了爸爸,立刻想 起了睡前的怪事,然而他们─—爸爸、妈妈等─—仍是毫不介 意,绝不谈起。我一回想,心中非常恐怖又疑惑。明明是爸爸 被割项颈,割耳朵,又被用拳头打,大家却置之不问,任我一 个人恐怖又疑惑。唉!有谁同情于我的恐怖?有谁为我解释这 疑惑呢? 1926年作。 (应为1927年作)
2007-11-23 0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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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 使人生圆滑进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渐”;造物主骗人的手段,也莫如“渐”。 在不知不觉之中,天真烂漫的孩子“渐渐”变成野心勃勃的青年;慷慨豪侠的青年 “渐渐”变成冷酷的成人;血气旺盛的成人“渐渐”变成顽固的老头子。因为其变 更是渐进的,一年一年地、一月一月地、一日一日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 一秒一秒地渐进,犹如从斜度极缓的长远的山坡上走下来,使人不察其递降的痕迹, 不见其各阶段的境界,而似乎觉得常在同样的地位,恒久不变,又无时不有生的意 趣与价值,于是人生就被确实肯定,而圆滑进行了。假使人生的进行不象山陂而象 风琴的键板,由do忽然移到re,即如昨夜的孩子今朝忽然变成青年;或者象旋 律的“接离进行”地由do忽然跳到mi,即如朝为青年而夕暮忽成老人,人一定 要惊讶、感慨、悲伤、或痛感人生的无常,而不乐为人了。故可知人生是由“渐” 维持的。这在女人恐怕尤为必要:歌剧中,舞台上的如花的少女,就是将来火炉旁 边的老婆子,这句话,骤听使人不能相信,少女也不肯承认,实则现在的老婆子都 是由如花的少女“渐渐”变成的。 人之能堪受境遇的变衰,也全靠这“渐”的助力。巨富的纨哑子弟因屡次破产 而“渐渐”荡尽其家产,变为贫者;贫者只得做佣工,佣工往往变为奴隶,奴隶容 易变为无赖,无赖与乞丐相去甚近,乞丐不妨做偷儿……这样的例,在小说中,在 实际上,均多得很。因为其变衰是延长为十年二十年而一步一步地“渐渐”地达到 的,在本人不感到甚么强烈的刺激。 故虽到了饥寒病苦刑笞交迫的地步,仍是熙熙然贪恋着目前的生的欢喜。假如 一位千金之子忽然变了乞丐或偷儿,这人一定愤不欲生了。 这真是大自然的神秘的原则,造物主的微妙的工夫!阴阳潜移,春秋代序,以 及物类的衰荣生杀,无不暗合于这法则。由萌芽的春“渐渐”变成绿荫的夏,由凋 零的秋“渐渐”变成枯寂的冬。我们虽已经历数十寒暑,但在围炉拥衾的冬夜仍是 难于想象饮冰挥扇的夏日的心情;反之亦然。然而由冬一天一天地、一时一时地、 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夏,由夏一天一天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 秒一秒地移向冬,其间实在没有显著的痕迹可寻。昼夜也是如此:傍晚坐在窗下看 书,书页上“渐渐”地黑起来,倘不断地看下去(目力能因了光的渐弱而渐渐加强), 几乎永远可以认识书页上的字迹,即不觉昼之已变为夜。黎明凭窗,不瞬目地注视 东天,也不辨自夜向昼的推移的痕迹。儿女渐渐长大起来,在朝夕相见的父母全不 觉得,难得见面的远亲就相见不相识了。往年除夕,我们曾在红蜡烛底下守候水仙 花的开放,真是痴态!倘水仙花果真当面开放给我们看,便是大自然的原则的破坏, 宇宙的根本的摇动,世界人类的末日临到了! “渐”的作用,就是用每步相差极微极缓的方法来隐蔽时间的过去与事物的变 迁的痕迹,使人误认其为恒久不变。这真是造物主骗人的一大诡计!这有一件比喻 的故事:某农夫每天朝晨抱了犊而跳过一沟,到田里去工作,夕暮又抱了它跳过沟 回家。每日如此,未尝间断。过了一年,犊已渐大,渐重,差不多变成大牛,但农 夫全不觉得,仍是抱了它跳沟。有一天他因事停止工作,次日再就不能抱了这牛而 跳沟了。造物的骗人,使人留连于其每日每时的生的欢喜而不觉其变迁与辛苦,就 是用这个方法的。人们每日在抱了日重一日的牛而跳沟,不准停止。自己误以为是 不变的,其实每日在增加其苦劳! 我觉得时辰钟是人生的最好的象征了。时辰钟的针,平常一看总觉得是“不动” 的;其实人造物中最常动的无过于时辰钟的针了。日常生活中的人生也如此,刻刻 觉得我是我,似乎这“我”永远不变,实则与时辰钟的针一样的无常!一息尚存, 总觉得我仍是我,我没有变,还是留连着我的生,可怜受尽“渐”的欺骗! “渐”的本质是“时间”。时间我觉得比空间更为不可思议,犹之时间艺术的 音乐比空间艺术的绘画更为神秘。因为空间姑且不追究它如何广大或无限,我们总 可以把握其一端,认定其一点。时间则全然无从把握,不可挽留,只有过去与未来 在渺茫之中不绝地相追逐而已。性质上既已渺茫不可思议,分量上在人生也似乎太 多。因为一般人对于时间的悟性,似乎只够支配搭船乘车的短时间;对于百年的长 期间的寿命,他们不能胜任,往往迷于局部而不能顾及全体。试看乘火车的旅客中, 常有明达的人,有的宁牺牲暂时的安乐而让其坐位于老弱者,以求心的太平(或博 暂时的美誉);有的见众人争先下车,而退在后面,或高呼“勿要轧,总有得下去 的!” “大家都要下去的!”然而在乘“社会”或“世界”的大火车的“人生”的长 期的旅客中,就少有这样的明达之人。所以我觉得百年的寿命,定得太长。象现在 的世界上的人,倘定他们搭船乘车的期间的寿命,也许在人类社会上可减少许多凶 险残惨的争斗,而与火车中一样的谦让,和平,也未可知。 然人类中也有几个能胜任百年的或千古的寿命的人。那是“大人格”,“大人 生”。他们能不为“渐”所迷,不为造物所欺,而收缩无限的时间并空间于方寸的 心中。故佛家能纳须弥于芥子。中国古诗人(白居易)说:“蜗牛角上争何事? 石火光中寄此身。“英国诗人(Blake)也说:”一粒沙里见世界,一朵 花里见天国;手掌里盛住无限,一刹那便是永劫。“ 1925年
2007-11-23 0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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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3 0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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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yingn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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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我愿意一辈子的看下去!
2007-11-26 0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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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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